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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阿姨來家裡閒聊,照例跟娘親抱怨她的小女兒淑卿,我在一邊本來打算搓湯圓,後來卻比阿姨更激動!

淑卿不愛念書,學歷只有二技,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從小就被阿姨寵溺,畢業後的工作經驗斷斷續續,快30歲了,大半青春都窩在家裡。

可能是學歷與工作經驗不出色,相對地也很難找到好工作,既然找不到好工作,通常也撐不過試用期,那些她待過的公司不是對員工太苛刻,就是完全不打算投資學習成長的資源成本在員工身上,也因此毫無發展性,於是整個變成一個惡性循環,淑卿就像一腳踩進了流沙,另一腳靠阿姨抓著。

上個月淑卿去一家還頗具規模的保險公司當業務,好不容易做滿一個月,阿姨還心想這一次應該可以做下去了;結果禮拜一中午阿姨買完菜回到家,發現淑卿還賴在床上,一問之下:「我不想做了!」淑卿幽幽地說。阿姨沒說什麼,讓淑卿繼續補眠。

阿姨跟娘親說:「這幾天天氣這麼熱,她在外面跑業務,很辛苦啦!不做也好,我還養得起。」

禮拜二一早,淑卿接到公司主管打來的電話,阿姨在旁邊剛好聽到,正想開口問,淑卿立刻用食指跟她比了個「噓」的手勢,等淑卿掛完電話,「是妳公司打來的啊?」「對呀,總算打來了!還以為我們副理真的那麼沒良心,我不去連一通電話也沒有...。」淑卿語帶哀怨、臉上的表情卻是喜孜孜地回答。

「啥米?!」我一聽臉色大變,「那意思是說淑卿只是自己單方面的不想做,根本沒請假也沒提辭職?!」阿姨見我渾身火藥味,嚇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原來淑卿把公司的員工識別證、配給業務使用的手機「默默地」放在辦公室抽屜裡,然後就「消失」了一天,並且以為這樣就算「離職」了。

我跟阿姨說,不想做沒關係,辭職也是天經地義的權利,但千萬拜託要把手續辦完。工作好比婚姻,勞方跟資方彼此有承諾、有簽約;工作不比婚姻,嫁錯老公娶錯老婆或許還可能因為小孩或是革命情誼而不忍心真的分道揚鑣,但挑錯公司、做了不合適的工作,卻永遠有機會後悔重來,前提是淑卿必須弄清楚當初入職的契約及公司相關規定,然後確保自己沒有觸法的危險。

畢竟工作不是談戀愛也不是婚姻,您小姐不能自己生悶氣/離家出走,然後巴望著主管會像男朋友/老公一樣來苦苦哀求您回心轉意。


阿姨悻悻然地走了。我沒法說出口的是,在我們的應徵經驗中,接到類似像淑卿這樣的履歷--工作經驗稀少,又大多不滿一年--是絕對不可能有錄用、甚至是面試機會的...除非你/妳有特異功能,或是你/妳是皇親國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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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佳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